急企業需求 協調代開發票
——北拍協走訪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西城區稅務局
根據“拍賣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委托人、買受人要求對其身份保密的,拍賣人應當為其保密”。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2018年第42號公告規定,“拍賣行受托拍賣取得的手續費或傭金收入按照經紀代理服務繳納增值稅”。目前,各地稅務機關要求拍賣企業自此只能向買受人開具傭(酬)金發票,而個人委托人委托拍賣的貨款部分的發票只能由個人委托人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但目前的代開票方式,票面顯示了委托人和買受人的身份信息,無法實現為“委托人、買受人身份保密的要求”。
為此,協會會員單位向協會提出了協調稅務機關,方便委托人和買受人辦理涉稅事項,簡化辦事流程,維護委托人、買受人個人隱私,盡量不讓雙方為交稅費盡周折的要求。
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司局、北京市稅務局相關處室及中國拍賣行業協會的支持下,為切實解決個人委托人代開發票事宜,服務會員,急企業需求,在廣泛深入調研,征求商務、文物、市場監督管理等主管部門意見,經過多輪與各級稅務部門協調溝通的基礎上,4月9日上午,北京拍賣行業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姚光鋒、副秘書長張穎、秘書處門桂菊一行再次到協會屬地稅務主管部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西城區稅務局進行匯報協調,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西城區稅務局王獻波副局長、征管科王衛平科長接待了姚光鋒副會長一行。
姚光鋒副會長向王副局長詳細介紹了北京拍賣行業及協會的情況,拍賣業務流程和特點以及拍賣市場、拍賣企業、拍賣個人委托人對開具發票的迫切需求,從解決法規沖突入手,提出了解決企業、個人委托人需求的可行、可操作建議。
王獻波副局長對北京拍賣行業協會提出的建議給予充分肯定,認為相關措施和建議是落實市委、市政府改善首都營商環境、促進和提升首都文化產業發展的好舉措,是對北京稅務業務的創新,稅務部門將予以全力支持。相關建議和措施不僅解決了法規間的沖突,還切實為委托人、買受人、拍賣企業著想,發揮了行業協會為行業企業服務的積極作用,同時也為稅務部門加強稅收征管提供了服務和支持。王副局長并表示將按照相關工作流程支持協會和企業開展代開個人委托人發票工作,并抓緊上報市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