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資產處置專業委員會召開司法拍賣有關事宜討論會議
最高人民法院于8月3日發布《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后,于11月底公布了首批五家司法拍賣網絡服務提供者名單。為應對司法拍賣領域的重大變化,協會資產處置專委會于2016年12月16日下午在東方國際拍賣會議室召開會議,入圍北京高院司法拍賣企業代表、資產處置專業委員會中拍賣企業代表30余人參會。
會議就拍賣企業如何積極應對并創造條件保住司法拍賣“陣地”;協會搭建了司法輔助平臺,與有關法院簽訂了《協同建立訴調對接中心輔助服務平臺合作協議》,希望各拍賣企業能各顯所能,將司法輔助工作拓展到其他法院,并將業務范圍不斷擴大等議題進行了認真細致的討論,并就網絡拍賣平臺、司法輔助平臺建設及網絡拍賣平臺無法實現的一些具體拍賣情況等進行了熱烈的發言,高旭主任委員對與會代表的意見和建議作了總結,會議形成共識如下:
一、司法拍賣網絡服務提供者名單公布后,法院網拍的形式可能會出現以下幾種情況:
1、由法院委托拍賣機構進行,利用網絡平臺開展;
2、由法院利用網絡平臺開展;
3、由法院開展,但委托司法輔助機構利用網絡平臺自行開展;
4、由當事人選擇委托拍賣機構進行,利用網絡平臺開展。
建議協會專委會適時與各平臺單位溝通,共同找北京高院確定。
二、鑒于最高院尚未出臺針對《規定》的具體實施細則,希望協會專委會代表拍賣公司向有關方面提出,在《細則》中明確不適合網絡拍賣、必須委托拍賣公司進行拍賣的幾種情況:
1、涉及優先購買權的情況;
2、標的有瑕疵的情況,如不能過戶、不能騰房等;
3、網絡拍賣流拍、需要招商的情況;
4、參照交易所經紀會員的方式,拍賣公司可以為各網絡司法拍賣平臺提供“類經紀服務”等。
三、關于司法輔助平臺
1、司法輔助平臺的建立,使得司法輔助機構能第一時間接觸到案件及當事人,提前知曉當事人對于案件處置的需求。司法輔助機構提前介入到案件中,既能縮短案件的辦理時間,又能使得當事人與法院、輔助平臺三方受益。平臺在針對資產處置案件的同時,也希望可以不斷擴大業務范圍,如涉稅案件的前端程序介入等。
2、拍賣公司參與網絡拍賣司法輔助工作的幾種方式:
1)可以拍協為牽頭單位參與法院的司法輔助工作,再由拍協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統一為拍賣會員公司調派工作任務
2)參照以往法院搖號的方式,各法院統一招標司法拍賣輔助工作入圍機構,包括但不限于拍賣公司參與。
四、對司法網絡拍賣,與會人士建議向北京高院提議:學習上海公拍網“72小時在線+網絡現場同步拍”的模式。先進行72小時在線競價,競買人可在網上在線出價;后將72小時在線競價階段的最高出價帶至網絡與現場同步拍賣階段,競買人可在網上競價也可在現場競價。通過這種模式可以使得網絡拍賣平臺與傳統拍賣業務協同發展,最大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協會姚光鋒秘書長參加了會議并向與會人員通報了協會近期有關工作。